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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社保中断补缴,影响刚需资格的认定?

时间:2024-07-1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新房资讯 文档下载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根据政策规定,追溯补缴社保不符合我市刚需购房政策要求。刚需资格认定标准:1.一是登记购房人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的;2.二是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3.三是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4.四是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合房网(合肥房地产交易网)讯  近日有网友在12345政务直通车留言咨询,合肥市区刚需认定,刚入职或者更换公司导致的社保中断补收问题。

信件内容:现在合肥购房刚需资格的认定,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两年,但是刚入职第一个月社保状态是中断补收,这种是否影响刚需资格的认定?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根据政策规定,追溯补缴社保不符合我市刚需购房政策要求。

刚需资格认定标准:

1.一是登记购房人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的;

2.二是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3.三是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

4.四是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