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6月7日,阜阳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措施。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太和县、界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按契税应税价格1%-3%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和实际缴纳契税为准,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发票办理。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至30%。 三、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机制和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房展月期间,开发项目在合理区间内降低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的,给予网签备案支持。 四、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执行最新最低住房信贷利率政策,积极推荐开发企业与执行低利率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降低群众购房成本。 五、本通知实施范围为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太和县、界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2年6月7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含)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