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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房的最新规定2024年 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4-06-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60 栏目名: 新房资讯 文档下载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实施细则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 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
地人上海买房条件,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PS:如果你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二、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买房政策
现在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如下: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ps:这也促成了很多因为买房的速配情侣,欢喜的背后尽是无奈。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注意:这里说的是累积而不是连续)

三、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户口问题
11类人士入沪籍可走快车道 上海市人民**2010年8月制定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据该办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 市人保局网站2011年1月4日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用人单位与留学回 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留学回国人员 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非沪籍毕业生打分落户 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将要被打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只有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公布的“标准分”,才可以办理上海市户籍。 点击查看: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无房者不必买房再落户 "居转户"可挂靠人才中心
●持《上海市居住证》落户 2009年上海市**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在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上海外地人买房条件

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该家庭在沪无房。

3、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4、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5、2016年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6、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扩展资料:

上海买房政策:

1、商业贷款政策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