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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品质,精装交付!合肥6月土拍市区再加9宗地!

时间:2024-05-2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新房资讯 文档下载

竞得人应在3个月内完成公交首末站建设,再由其将竞得地块内现有的公交首末站搬迁至新建地块,期间不能影响公交首末站运营。此款由包河区政府会同合肥市公交集团负责监督落实。庐阳区LY202307号地块上房屋建成后将用于四里河街道被搬迁居民回迁。该地块安置总套数和户型配比以庐阳区政府确认方案为准。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据合肥市土地市场网消息,合肥6月土拍市区再添9宗576亩地,涉及包河、瑶海、庐阳、新站等区域!


包河区BH202307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须同步修建地块周边15.3亩公园绿地(含地块北侧、西侧、东南侧道路绿线,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建设标准不低于450元/㎡),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同步建设地块南侧一处公交首末站(包河区政府负责协调市土地储备和资规部门为合肥公交集团依法合规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建成后无偿移交至合肥市公交集团。竞得人应在3个月内完成公交首末站建设,再由其将竞得地块内现有的公交首末站搬迁至新建地块,期间不能影响公交首末站运营。新建公交首末站占地约10000平方米,站房面积约300平方米,并配建配电房(含供配电迁改、报装),停车坪,围墙,照明,监控,门禁道闸系统,洗车台,上下客站以及相关安全标识标牌标线等,同时将原站内充电桩(含大棚)迁至新站复建,具体设计方案及设计标准须经合肥市公交集团确认。此款由包河区政府会同合肥市公交集团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瑶海区YH202305号地块竞得人需同步修建新安江路沿线约7.23亩绿化(建设标准不得低于450元/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瑶海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瑶海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瑶海区YH202306号地块竞得人竞得人需同步修建东风大道沿线约4.12亩绿化(建设标准不得低于450元/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瑶海区政府指定单位。此款由瑶海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瑶海区YH202307号地块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瑶海区YH20230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庐阳区LY202305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在地块南侧代建占地面积不少于13.95亩(最终以实际测绘为准)的公园绿地(建设品质不低于450元/平方米),建成验收且质保期后无偿移交至庐阳区政府指定部门;同步代建一座占地面积约10.42亩(最终以实际测绘为准)的15班幼儿园(须全装修交付,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的平均单方造价原则上不低于5500元/㎡,其中室内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装修方案须经庐阳区政府指定单位确认),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庐阳区教体局。此款由庐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庐阳区LY202306号地块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庐阳区LY202307号地块上房屋建成后将用于四里河街道被搬迁居民回迁。竞买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须向四里河街道充分了解安置房建设的相关要求,并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和安置房建设的相关要求已充分了解的书面材料,并提交经庐阳区政府指定单位书面确认、同意的详细拆迁安置方案和初步建筑方案。此款由庐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竞得后须统一按照庐阳区确定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并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庐阳区政府签订安置房购买协议,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不少于6.55万平方米总建设面积的建筑,购买价格为7888.61元/平方米。此款由庐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管控,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和套型结构,规划总平图、户型图和施工图等方案均需经庐阳区指定单位书面同意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批。该地块安置总套数和户型配比以庐阳区政府确认方案为准。此款由庐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新站区XZ202302号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1年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以上明确的竣工为所有建筑单体(超高层建筑单体除外)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